发布:2022-03-08 10:52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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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13年沤心沥血的研究、无数次样品酒的品尝、反复对酒样的分析和测定,功夫不负苦心人,1965年李兴发得出结论,茅台酒的三种典型酒体为:酱香、窖底香、醇甜。
李兴发(二排右二)
得出结论后,李兴发需要得到更权威的论证,于是他请来三位专家品尝。经过专业细致的品鉴后,三位专家惊喜地产生了共识,肯定了李兴发对三种酒体的判定。随即,李兴发对三种酒体进一步细化描述:酱香味好,口感优雅细腻的称为“酱香”;用窖底酒醅酿烤,有突出窖泥香味的称为“窖底香”;味不及酱香但味道醇甜的称为 “醇甜”。至此,茅台酒的三种典型酒体明确并延用至今,同时,也成为贵州酱香型白酒通用的酒体特征。
李兴发(最后排右一)
典型酒体得到进一步论证后,李兴发带领茅台酒试点科研小组,在原厂长郑义兴的指导下,在已分出茅台酒三种典型酒体的基础上,从酒体组成成分方向肯定三种典型酒体的合理性和科学性。
接着,科研小组又按不同的比例,采用任意、随杯、淘汰等方式,进行了上千次的勾兑实验,终于摸索出一定的勾兑规律,即用不同轮次、按一定比例,协调不同年份酒体,适当配置三种香型调配酒进行勾兑,由此勾兑出的酒体,能持续稳定茅台酒的质量,保持茅台酒酱香突出、优雅细腻、酒体醇厚、回味悠长、空杯留香持久的独特风格。具备这些特征的酒,李兴发把它命名为“酱香型酒”。
《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志》人物篇对李兴发传记中记载:“三种主体香型酒的确立,使茅台酒的勾兑从感性到理性有了质的飞跃;三种香型的确立,进一步认识和完善了茅台酒的传统工艺,使其勾兑工艺更科学;三种酒体香型的确立与酱香型的命名成为茅台酒史上发展的里程碑,从而使茅台酒的传统工艺得到进一步的继承和发展。”茅台酒勾兑的规律得到掌握后,茅台酒的质量更加稳定并不断提升。
时任茅台酒厂领导合影,后排(右二)李兴发
茅台酒三种典型酒体划分后,同年通过国家轻工部鉴定,进一步被鉴定为构成茅台酒香型的三种典型酒体。权威专家对这一研究成果给予高度评价,称之为“酿酒史上破天荒的创举”“在白酒史上开辟了新的领域”。
1965年6月,《贵州日报》转刊了《新华社》题为《茅台酒质量进一步提高》的新闻报道。报道刊载:“工人出身的副厂长李兴发目前发现的调配(勾兑)方法调配酒,可以稳定地保持茅台酒特有的香气和其他质量稳定标准 ”。